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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指南】辽宁省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营口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17

    毕业生无限制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凡到我市就业创业的非营口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可以落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每月800-000元的生活补贴。
    购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2-8万的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
    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每月200-500元的租房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除外)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录用的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用工备案手续,依法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支付薪酬,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会保险的,根据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我市租赁场地首次自主创业,可以享受每年5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享受时间最长为两年。

    基层服务岗位招聘
    为鼓励和引导更多高学历、高素质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2018年我市开始实施基层服务计划,每年在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提供300个以上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定向公开招聘离校2年内未实现就业 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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