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做好2018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工教学发[2016]45号)(附件1)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各教学单位实际情况,现开始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学院师生进行申报,并填写《沈阳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2)。
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内部初审,并填写《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校级评审,根据要求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到辽宁省教育厅。
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时,每个项目原则上要求由1名指导教师和学生若干人组成(原则上每个团队学生人数不超过5人),并设学生负责人1人。创新训练项目原则上建设期为一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建设期的项目请于申报时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经项目所在教学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审批。
各教学单位于2018年3月28日(周三)前以部门为单位将《沈阳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电子+纸质材料1份)、《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电子+纸质材料3份)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305室。
附件1: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2:沈阳工学院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3:沈阳工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