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教职工工会会费的通知
2024年09月03日

基层工会:

按照沈阳工学院工会会费收缴与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收缴2024年度(7-12月)教职工工会会费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缴原则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应积极参加工会活动,及时足额缴纳工会会费。

二、收缴标准

教职工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岗位工资+责任津贴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部分不计缴会费。

2024年度新进会员:按在本校工作实际月数缴纳。

三、收缴要求

1.基层工会收齐会费后,请于2024912日之前转账至学校工会账户。转账后需向资产财务处提交各基层工会主席签字盖章的会费缴纳明细表。

名称:沈阳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示范区支行

银行账号:21050164713700000916

具体联系人:资产财务处杨沂昆

联系电话:56618096

2.会费缴纳明细表经基层工会主席签字加盖公章后报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gdz2016@163.com

报送地址:图书馆704室。

联系人:刘京京,联系电话:56618018

校工会

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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