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法务工作人员
二、任职基本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本科),法律专业,本硕专业须一致;
2.专业素质较高,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高校法务工作;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投递简历。应聘者请于7月31日前以邮件或邮寄两种方式投递简历,并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并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附小1寸彩照);(2)学历学位证书;(3)本科、硕士期间成绩单;(4)各种奖励证书和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以上证书只需电子版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
(三)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
(四)聘用。
四、薪酬福利
应聘者一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按我校薪酬管理规定享受相应待遇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56619008
招聘邮箱:zp_syyyy@sina.com
人力资源部
2017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