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依据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关于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开展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教职工中除已经承担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尚未结项者外均可参加申报。
二、总体要求
1.申报选题应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基础研究注重课题研究的理论性、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推动实践基础上的教育理论、制度、方法和技术创新;应用研究着重服务教育决策的价值。
2.申报选题应突出问题导向,明确研究目标,追求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指导意义,提出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价值的决策咨询建议。
3.立项课题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协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结题申请。因特殊情况,经我校和协会同意可申请延期一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项,将予以撤项处理。
4.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系统完整地反映课题研究思路、研究过程和研究内容。发表决策咨询建议和公开发表论文不作为课题成果的硬性要求,但作为评价课题成果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及所在单位依据本通知安排,以电子版和书面形式向教育研究院提交申请材料。
2.教育研究院对申报资料进行申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
3.以在“智慧沈工”发文形式通知申报立项结果。
四、材料提交
1.申报授理时间:申报项目负责人及所在单位在5月30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http://situ.hmproject.cn/login;账号:教师职工号;密码:默认situ@2024)填报相关信息并完成部门审核,提交学校。
2.申报人需分别提交《2024年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立项课题申报·评审书》和《匿名论证活页》各1份,均用A4纸印制,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用档案袋装好,并采用课题申报书封面的形式贴在档案袋正面。
3.申报材料由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至教育研究院(博学馆201),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6时,教育研究院审核合格后负责统一邮寄。
联系人:李晶
附件:1.2024年立项课题申报申请书及匿名论证活页
2.辽宁省民办教育协会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教育研究院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