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按照《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发〔2022〕53号)有关要求,现将本年度开展校级教改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验收的项目
1.2022年度校级教改立项课题且完成了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应用的项目;
2.获批延期结题的2021年度校级教改立项课题且完成了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应用的项目。
本次可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范围,见附件1。
二、验收工作的流程
1.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评审。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专家(不少于3人)依据《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附件6)对申请结题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形成教改结题项目评审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评审时间、评审形式、评审专家组名单、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等)。相关单位务必把好结题项目评审质量关,恰当地评价每个教改项目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和意义,深度挖掘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于评审分数低于60分的项目,不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其他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在5月30日前登录沈阳工学院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地址:http://situ.hmproject.cn/login;账号:教师职工号;密码:默认situ@2024)填报相关信息、完成部门审核并提交学校。
2.教育研究院聘请专家对提交的结题项目进行线上验收评审。
3.学校教研项目管理工作组最终确定并公布结题项目验收结果。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形成盖有单位公章的“教改结题项目评审工作报告”PDF扫描件,以“单位名称+结题评审工作报告”命名上传平台。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填报并上传《××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附件2)。请不要把在立项之前的成果和与本项目无关的成果填入汇总表内。
3.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填写并上传本单位结题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3)。
4.项目负责人形成《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材料》(附件5)的PDF扫描件,并负责上传平台。所有鉴定材料要求依据模板填报、按材料目录顺序排列。
5.以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30日;电子版材料均需按要求上传至平台,全过程教育研究院不收纸质材料。
四、联系人及其方式
联系人:李晶
联系方式:QQ506062467
附件:1.2024年可申请结题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2.××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成果汇总表
3.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组织评审结果汇总表
4.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5.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鉴定材料
6.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7.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负责跟踪指导工作的督导
专家意见(模板)
8.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9.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成果支撑材料(模板)
教育研究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