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中文
当前位置: 首页· 必威中文· 正文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2023年度绩效考核办法(2023年修订)
日期:2023-05-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职工2023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2023年修订)

为贯彻学校“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促进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落实,激励我院职工认真履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倡导以贡献者为纲,鼓励教职工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学院发展目标和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能力考核与态度考核相结合;

2.目标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

3.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本职工作考核与学院其他工作考核相结合;

5.指标考核与评价考核相结合;

6.普遍考核与特殊考核相结合;

7.坚持以贡献者为纲、以教师发展为本,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区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对象: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7月1日及以后入职的教职工,不纳入考核基数,但参与考核。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绩效考核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吴琼

员:陈勇、戴晓丹、李阳、郑新娜及各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副教授及以上教师3人)

工作组职责:负责拟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协调处理考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考核办法

根据教职工不同岗位性质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分为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考核、辅导员岗位考核及行政管理岗考核三类。

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考核办法

教师岗位考核分3个部分:指标考核,占比80%;评价考核,占比10%;教研室考核,占比10%

1.指标考核

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考核分为日常考核、教学、科研、突出表现四个考核项目(详见附表1-附表5),按项填报,依规打分,并设一票否决项。考核办法详见附表1、表2。

2.评价考核

评价考核分为学院对教研室主任考核与教研室对教师考核两部分,学院对教研室主任的评价考核办法为:教研室主任述职,院领导班子、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关系人回避)、院长助理、教学科长等就教研室主任工作绩效和教研室工作打分,并按分值划分为A、B、C三个等级排序,其中A等不超过30%、B等50%(A+B不超过80%)、C等不高于20%,以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计入总分;教研室主任对教研室内教师的评价考核自行拟定,也可按以上办法执行。

3.教研室考核

教研室考核办法为教研室主任述职(与教研室主任考核述职合一),教研室主任述职,院领导班子、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关系人回避)、教学科长打分,打分标准分指标考核与评价考核两部分,打分值按A、B、C三个等级排序,A等不超过30%、B等50%(A+B不超过80%)、C等不高于20%,分值分别为A等10分、B等8分、C等6分,此分值作为教研室内成员的统一标准分数计入其总分。

1:教师岗位(含实验教师)考核办法

考评项目

权重

考评项目

权重

日常工作

会议、活动考勤

从总分中扣除

教研室考核

教研室总体考核

指标考核

10%

合格评估期间考勤

评价考核

教学工作

教学准备、过程、存档工作

40%

评价考核

个人教研室工作

10%

合格评估工作

教研室活动出勤

科研工作

学术论文

20%

突出表现

大创竞赛

20%

教材出版

教学竞赛

课题申报

成果奖励

科研到款

招生宣传

教学建设

其他学院建设工作

考核结果=指标考核80%(教学40%+科研20%+突出表现20%)+评价考核10%+教研室考核10%

2:评价考核评分说明

等级

所占比例

折合得分

A

30%

10

B

50%

8

C

20%

6

(二)辅导员岗位考核办法

辅导员考核采取学校考核与学院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分别占60%、40%权重。其中学院考核由学工办活动、常规工作和特殊贡献三部分构成(详见附表6)。同时服从学校辅导员考核办法中关于调岗、直接定级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行政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行政管理人员考核采用个人述职、主管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院长、副院长按百分制打分,分值*60%计入总分;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按百分制打分,分值*40%计入总分(详见附表7),考评主体及所占比例说明见表3所示:

表3:考评主体构成

考核主体

说明

比例

学院领导

学院院长、副院长、

60%

同行

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

40%

加减分

根据工作表现,由考核小组研究确定


六、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考核的组织与实施,包括各类考核对象的考核项目、指标、考核主体、信息来源等信息,具体见表4:

表4:绩效考核组织实施说明表

考核

对象

考核

项目

绩效考核主体

审核资料

教研室主任

评价考核

教研室主任述职,院领导班子、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关系人回避)、教学科长

教研室述职、平时观察及记录

教师(含实验人员)指标考

教研室成员

日常工作

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

会议考勤记录、学校及学院组织活动出勤记录、合格评估期间学校考勤记录

教学工作

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

教务处、督导检查记录,学院检查记录,合格评估期间工作记录

科研工作

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

以科学技术研究部备案数据为准

突出表现

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科长

大创竞赛

主管副院长

教学竞赛

主管副院长

成果奖励

主管副院长

招生宣传

学生工作副院长、行政秘书

学术报告、院内兼职、文体活动

行政秘书

班主任工作

学生工作副院长、理论教学副院长、教学科长、考务秘书

合格评估工作

主管副院长

评价考核

教研室主任

教研室活动记录,日常材料审核记录,专业活动参与记录等。

教研室

考核

教研室

考核

教研室主任述职,院领导班子、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关系人回避)、教学科长

教研室目标完成情况,教研室主任述职,教研室风貌的主观评价

辅导员

学校考核

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考核结果

学院考核

院长、学生工作副院长

学工办、行政管理人员

行政管理人员

评价考核

院长、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

日常观察、加减分依据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文件

七、考核结果的确定

绩效考核实行等级考核制,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级比例视学校对经管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情况见表5:

表5:单位年度绩效考评等级与单位各等级员工比例关系

单位等级

A级单位

B级单位

C级单位

D级单位

A级员工比例

30%

20%

10%

--

B级员工比例

50%

50%

50%

--

C+D级员工比例

20%

30%

40%

100%

八、绩效反馈与面谈

由主管领导对绩效考核为C级以下教师进行单独的绩效考核结果反馈,并进行绩效面谈,帮助相应教师了解其工作绩效低的真正原因,给其提出绩效改进建议,并协助其制定绩效改进计划,从而提高教师的整体工作效能。

附表1: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减分制,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考核

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主体/资料来源

日常工作

学院会议、学校会议出勤等

学院会议、学校会议未出勤未请假每次扣5分;因私请假每次扣2分,超过3次每次扣5分。

院长/考勤记录

合格评估期间出勤

合格评估要求全体教职工坐班期间未按要求到校教师,每次扣5分。

院长/考勤记录

说明:以上无特殊说明的项目,依据学校、学院考勤记录进行扣分,直接中总分中进行扣除,不加权。

附表2:教学工作考核内容(基准分100分,减分制,占40%)

考核

项目

考核指标

考核标准

考核主体/资料来源

教学准备工作

教案、教学日历、教学大纲、考查课考核方式审批表、考试改革申请、试卷、实训材料、课内实验材料等

校检查每次错误扣10分、院检查每次错误扣5分,未及时上交扣2分,未整改每次扣10分

理论教学副院长

实践教学副院长

/校、院检查记录

教学过程工作

时间管理

迟到1次扣20分,提前下课1次扣10分

院长

调串课

调停课申请或补课单上交,不及时每次扣3分;调串课因私超过3次每次扣10分。

理论教学副院长、实践教学副院长、教学科长

成绩

²成绩提交未及时每门课扣3分

理论教学副院长

²成绩退档1次扣5分

理论教学副院长

²卷面不及格率高于40%,每门课程扣5分

考务秘书

实践环节管理

²实验室使用情况:不及时记录每次扣3分

实验室主任

²毕业论文:学院、学校检查,出现错误次数平均每篇论文超过2次的,每出现1次错误扣指导教师0.5分

实践教学副院长

²毕业实习:所带学生转岗率大于30%,每超出1人次扣2分

实践教学副院长

监考

²每学期未达到学院规定的监考额定标准,少1次扣3分

²学院督导每学期监考次数需达到额定标准的1/3,少1次扣3分

²学术委员会成员和退休返聘教师不作考核

考务秘书

质量管理

督导走课看课排名后10%,每人扣5分

理论教学副院长

精准教育

课前已有挂科学生本次课程重复挂科率超过20%,每一挂科扣1分

考务秘书

教学存档工作

考试课、考查课、考试改革课程、实训、课内实验等

校检查每次错误扣5分、院检查每次错误扣3分、未及时上交存档材料每次扣2分。

考务秘书;实验室主任/校、院检查记录

合格评估工作

合格评估期间检查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材料

校检查每次错误扣10分、院检查每次错误扣5分。

理论教学副院长/校、院检查记录

说明:以上无特殊说明的项目,依据学院、学校的专项检查结果:

1.学院通报每次扣5分,学校通报每次扣10分;

2.三级教学事故每次扣20分,二级、一级教学事故参照一票否决项(附表5);

3.以上情况均不重复扣分。

附表3:科研工作(加分制,占20%)

指标

考核标准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或说明

审核主体

学术论文

本专业SCI、EI检索期刊论文

25分-100分

第一院校、第一作者,SCI100分;EI60分;国际会议论文集25分

科研副院长

本专业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论文

10分-50分

第一院校、第一作者,50分;国际会议论文集10分

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25分-50分

第一院校、第一作者,A类50分、B类25分

教材

国内外出版外文著作、中文专著

*

每1万字加8分

科研副院长

国内出版编著、译著

*

每1万字加4分

国内出版教材、编译

*

每1万字加3分

工具书(习题、案例、字典、词典)

*

每1万字加1分

课题申报

科研

10分-200分

国家级200分、省级100分、市级30分、校级30分;

省级基金项目申报,通过按上述执行,学校通过省里未批,给40分;学校未通过给20分;省级指南征集每项10分;

科研副院长

教研、教改、党建立项

国家级200分、省级60分、市级30分、校级20分、院级10分

理论教学副院长

发明专利

发明专利

100分

第一院校、第一作者,100分

科研副院长

实用新型专利

30分

第一院校、第一作者,30分

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10分

第一院校、第一作者,10分

科研到款

横向、纵向

到款要求教授每年完成3万元,副教授每年完成1.5万元,讲师0.6万元

*

科研到款额超过5000元后,每1000元加3分;纵向与课题申报加分不重复计算,取高者

科研副院长

成功申报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详见说明

100分-500分

国家级500分、省级300分,校级100分,由负责人按贡献分配

理论教学副院长

实践教学副院长

说明:

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一流专业、精品课、教学团队等均属于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解释权归学院学术委员会。

科研分数换算方法为:总分>200,加100分;150< 总分200,加80分;100< 总分150,加60分;50<总分100,加40分;0<总分50,加20

表3:突出表现加分项(加分制,占20%)

指标

考核标准要求

分值

考核办法或说明

审核主体

大创竞赛

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10-50分

第一指导教师、政府主办;国家级一等50分、国家二等40分、国家三等或省级一等30分、省级二等15分、省级三等10分

实践教学副院长

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5-15

第一指导教师;国家级15分、省级10分、校级5

教学竞赛

教学基本功大赛(前三等及优秀奖)

3-20分

校级20分、15分、10分、5分;院级10分、8分、6分、3分;取高分不兼得

理论教学副院长

微课、慕课

10-100分

国家级一等100分、国家二等80分、国家三等或省级一等50分、省级二等20分、省级三等10分

教育信息化等比赛

10-25分

国家级一等25分、国家二等或省级一等20分、国家三等或省级二等15分、省级三等10分

成果奖励

科技进步奖、优秀成果奖

50-500分

国家级一等500分、二等300分、三等200分;省级一等300分、二等200分、三等100分;市级一等200分、二等100分、三等50分;校级50分;均由负责人按贡献分配

科研副院长

自然/社会科学成果奖

3-15分

省级一等15分、二等10分、三等5分;市级一等10分、二等5分、三等3分

其他集体获奖(前三等)

10-30分

国家级30分、25分、20分;省级25分、20分、15分;校级20分、15分、10分

其他个人获奖(前三等)

5-25分

国家级25分、20分、15分;省级20分、15分、10分;校级15分、10分、5分

招生宣传

参与招生宣传及组织准备工作

5-20分

按贡献情况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学生工作副院长

为生源地基地建设作出特殊贡献

5-20分

按贡献情况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生源稳定工作

5-20分

接打录取学生电话,解答学生及家长问题

就业工作

论文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就业情况

20分

按所指导毕业论文学生就业比例进行计算,满分20分,个人得分为:20*就业率

学生工作副院长

国际化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互换生项目、读研、3+1项目、2+2项目

3-20分

每指导一名同学成功参加国际化项目加5分。

科研副院长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交流项目

每指导一名同学成功参加交流项目加3分。

其他学院建设工作

校企共建二级学院

50分

共50分,由负责人按贡献分配

科研副院长

教学检查组

30分

开展学院教学材料的检查

理论教学副院长

实践教学副院长

班主任工作

10-20分

班主任工作表现突出的,视情况加10-20分

学生工作副院长

在学院或学校做学术报告

5分

有申请、有讲稿、有报道,1次5分

行政秘书

专业性社团指导老师

5分

积极开展社团活动,有相关报道,在学校或学院产生一定影响

学生工作副院长

院内兼职

5-10分

本院聘用无补贴、无工作量,5-10分,具体加分分值由院考核领导小组确认

院长

文体活动

5-10分

文体活动组织者,或积极参与者,视情况加5-10分

行政秘书

其他突出表现

*

在合格评估、学院发展、文化建设、高端人才引进、学风院风校风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体分值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确认;不与其他考核内容重复计算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突出表现分数换算方法为:总分>120,加100分;80< 总分≤120,加80分;50<总分≤80,加60分;20>< 总分≤50,加40分;0>< 总分≤20,加20分>

注:大创竞赛一项中,同一大赛只记最高成绩,且创新创业竞赛最高可加70分、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最高可加30分


附表4:对教研室考核占10%

考核

类别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序号

具体内容

分数

教研室指标考核

师资队伍

双师结构

1

本年度内双师双能型教师达到60%后,每增加10%,加2分。


指导实践

2

企业指导教师占20%以上加10分,10%以下加5分;学生在合作企业顶岗实习占比达到70%以上,加10分,70%以下加5分。


专业建设

培养方案

3

制定既满足教育部要求又满足学校定位的专业质量标准,加5-10分。


教学管理

结构与素质

4

教研室工作计划和教研室工作记录符合学校要求情况加5-10分。


学习风气

学风建设措施与效果

5

学生发表论文、专利情况:每50名学生发表论文加10分达不到此标准加5分;每50名学生专利数1项及以上,加10分,达不到此标准加5分。


6

专业学生平均不及格率低于20%,加10分,高于20%不加分


科研管理

科研到款

7

纵横向科研到款完成教授3万、副教授1.5万、讲师0.6万,完成加20分。


科研项目

8

市级纵向项目每个教研室聘为讲师及以上且入职1年以上,人均1项。

省级课题(包含省社科联、省司法厅、教育厅、科技厅等项目;校院领导为排名第一的课题,以排名第二作者计算课题归属):大数据1项、工商管理1项、会计3项、金融科技1项、金融2项、酒店1项、人资1项、市销1项、物流1项、国际班1项、实验中心1项。

(上述只限申报,完成加30分,完成50%加10分)


科研成果

9

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在中文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学术研论文人均0.5篇及以上的,加20分,0.5篇以下的加10分;教研室教改论文人均0.5篇及以上的,加20分,0.5篇以下的加10分。


科教融合

10

科研反哺教学,学生参与教师课题人次不少于专业学生数×,毕业论文选题来自教师科研题不少于1项(会计、金融不少于2项)。完成加10分,完成50%加5分。


加分项

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1

精品课或项目教学示范课每门加10分,总分除以教研室人数计入合计分。


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2

能体现部门特色的教学改革项目每个加10分,总分除以教研室人数计入合计分。


3

校级教改立项每项加10分,总分除以教研室人数计入合计分。


教研室评价考核

数据填报

1

填报及时、准确

1-50分

课堂教学环节组织管理

2

聘课工作、公选课开设、调课、排课工作

课务相关工作

3

教材订购及时、选用合理

考试管理

4

考试组织与总结、试卷管理

成绩管理

5

学分替代材料上报申请材料的准确、及时(否按按规定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真伪情况)

学籍

6

学业预警(警告)名单的提取、核实和发布、毕业生信息采集、毕业审核

实践教学管理

7

教学组织、教学规范、实验室开放、毕业设计(论文)

劳动教育与betway人工客服 融合

教研室活动

8

出勤、活动表现

常规工作

9

培育方案修订、教学大纲编制、课程承担、专业信息填报、材料递交

毕业学生工作

10

毕业实习指导、毕业论文指导、就业协议

专业建设

11

学生培养、校企合作、专业文化建设、团队建设

其他

12

对教研室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迎评促建工作考核

1

积极开展迎评促建工作

完成迎评促建指标

“讲”“说”清楚、准确

持续改进思路清晰,措施到位

1-50分

说明:

教研室分数按等级排序,A类占30%,计入总分10分;B类占50%,计入总分8分;C类占20%,计入总分6分。


附表5:一票否决项

项目名称

考核说明

活动出勤

学校及学院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出勤,因私缺席1次,考评总分扣1分

因私缺勤达6天或因私调课累计达到5次

最高评为C

旷工1次

最高评为C

党建、思政出现重大问题

最高评为D

师德失范及学术不端行为者

最高评为C,严重者评为D

教师(新教师除外)单学期教学任务不足并拒不承担分配的教学任务

告诫一次并最高评为C

教学质量等级

在教学质量评价等级中若有2个B,则最高评为B;若有2个C,则最高评为C

通报批评

学校通报批评一次考核结果降一档;学院通报三次以上,考核结果降一档

二级教学事故

告诫一次并最高评为C

一级教学事故

最高评为D

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达到一票否决的

按学校文件执行


附表6:辅导员考核学院考核指标

考核

项目

序号

考核指标

具体实施过程和要求

信息来源

分值

学工办活动(10%)

1

活动出勤

学校及学院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出勤,因私缺席1次,考评总分扣0.5分

出勤记录

5

常规

工作(50%)

2

日常工作

按时保质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工作,因个人原因耽误各项工作进度及质量每项扣0.5-1分

学校反馈

10

3

疫情防控工作

认真按学校、学院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材料留存完善(4分),建档规范(4分),工作质量高(7分)

上级主管部门对工作质量考核结果

15

4

学风建设

所带学生积极参与国家、学校、学院学风建设活动,保证学生全覆盖参与(3分),辅导员每年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风建设活动不少于30次(4分),特色学风建设活动开展(3分),根据参加学院活动质量和数量赋分

盗梦空间数据、材料申报

10

5

学生违纪

学院日常检查,学生违纪情况(自动申报不算),根据违纪程度每人次扣0.2-0.5分

学校、学院违纪统计

10

6

合格评估

认真按学校、学院要求做好合格评估材料整理、相关培训等各项工作。

上级部门数据

10

特殊

贡献(40%)

7

任务承担

积极承担学院各项单项统筹工作,每项工作加3-5分,最多加10分

年终承担工作学生工作部赋分

40

8

论文发表、项目申报

公开发表学生工作论文,普刊每篇加3分,核心期刊10分,校级党建、辅导员工作项目等每项加3分,省级以上加10分。最多加10分

知网链接及项目获批材料

9

个人获奖

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市校级2分;最多加10分

获奖证明

10

辅导员年终工作汇报

根据辅导员汇报质量及工作实际,给予赋分,10分(30%)、8分(50%)、6分(20%)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表7: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与标准

考核指标

评分标准

得分

工作态度

10分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勇于承担重任,热心办实事,得分为9-10分

工作较认真,能主动承担责任,工作热情,得分为7-8分

能完成本职工作,有一定责任心,得分为6分

工作不负责任,不服从安排,推诿扯皮,得分为5分以下


服务意识

20分

热心服务在校师生,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得分为18-20分

主动服务在校师生,服务态度良好,得分为14-17分

能完成本职工作,为师生服务,得分为12-13分

不能完成本职工作,不能很好的为师生服务,态度差,得分11分以下


工作

能力

20分

熟悉本岗位业务,政策观念强,有很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善于与人合作,工作计划、总结、上报材料等符合上级要求,得分为18-20分

较熟悉本岗位业务,工作能独挡一面,能与人合作,工作计划、总结、上报材料等基本符合上级要求,得分为14-17分

基本了解本岗位业务,有一定政策水平,能够按规章制度办事,有总结等文字材料上报,得分为12-13分

不熟悉本岗位业务,政策水平较差,不能完成工作需要的文字材料,工作随意性大,失误较多,得分为11分以下


创新

意识

10分

对本职工作善总结,有见解,能提出有效的新办法、新措施,得分为9-10分

对本职工作有一定开拓精神,能提出些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意见,得分为7-8分

能完成本质工作,有一定创新意识,缺少办法,工作效果一般,得分为6分

工作死板,因循守旧,没有创新,工作效益低下,得分为5分以下


工作

绩效

20分

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办事迅速、严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绩效突出,比同级同类人员优异,得分为18-20分

工作较规范,制度化;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效果较好,达到岗位要求,得分为14-17分

工作较为规范,办事质量、效率一般,未给工作造成损失,基本达到岗位要求,但还需要改进,得分为12-13分

工作质量差,效率低,师生意见较大,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必须加以改进,得分为11分以下


出勤20分

全年病假、事假少于5天,得分 为18-20分

全年病假、事假5-10天,得分为14-17分

全年病假、事假11天-15天,得分为12-13分

旷工及长假,得分为11分以下


得分


注:行政管理人员考核由学院领导与同行共同打分,考核成绩=学院领导评分*60%+同行评分*40%

1.行政管理人员早上8:10、中午13:30必须到岗,累计无故10次以上不按时到岗当年绩效考核降档,该项有主管副院长进行考核。

上一条:关于经济与管理学院2023年度专业技术岗岗位晋级审核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经济与管理学院学术论文奖励办法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