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经济与管理学院在A310召开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工作计划说明会,本次会议由实践教学分管院长吴琼主持,各教研室代表参加。
吴院长从实验教学、实训教学和实验室使用三方面进行了说明。首先,实验教学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新开实验要经学术委员会批准认定后方可执行,期初要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和汇总表。实训教学期初要制定实训计划书并提交给实验室备案,录入实训日历。使用实验室要及时填写使用记录,责任到人,课前对学生做安全教育和卫生教育;大创团队和学生社团等第二课堂使用实验室需提前在正方系统预约。
本学期是合格评估的关键时期,吴院长通过本次说明会向各位老师强调了在实践教学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提升实践教学质量。
(文/图 孙珙娜 审核/ 吴琼)
教学工作计划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