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申请确认书
姓名:
性别:
学号:
原学院:
原专业:
原班级:
转入学院:
转入专业:
是否降级:
确认事项
1.转专业后不得再次参加转专业或转回原专业;
2.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学分,由转入学院根据教学计划重新确认,转入专业教学计划外课程的学分均计入选修课学分,所缺转入专业的必修课或专业限选课必须补修,补修的课程按学分收费;
3.学生转专业后,从转入新专业起,按照新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降级学生执行降入年级收费标准。
负责人确认签字:
家长意见
确认签字(公章):
年月日
转入专业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公章):
教务处 审核意见
沈阳工学院转专业申请确认书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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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2016 沈阳工学院生命工程学院 邮编 :113122 电话:024-58104067 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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