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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日期:2024-01-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合同编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项目名称:

受让方(甲方):

让与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



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

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让与方、原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专利权转让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而订立的合同。

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受让人或共同让与人。

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


受让方(甲方):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让与方(乙方):

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本合同乙方将其

的专利权转让甲方,甲方受让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本合同转让的专利权:

1.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2.发明人/设计人为:

3.专利权人:

4.专利授权日:

5.专利号:

6.专利有效期限:

7.专利年费已交至

第二条: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许可本项专利权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项专利权的状况(时间、地点、方式和规模):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日内将本项专利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继续实施本项专利的,按以下约定办理:


第五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权,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

1

2

3

4

第六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如下:

1.提交时间:

2.提交地点:

3.提交方式:

第七条:本合同签署后,由方负责在日内办理专利权转让登记事宜。

第八条:为保证甲方有效拥有本项专利,乙方向甲方转让与实施本项专利权有关的技术秘密:

1.技术秘密的内容:


2.技术秘密的实施要求:


3.技术秘密的保密范围和期限: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权转让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


第十条:乙方对本合同生效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专利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专利权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其中,技术秘密转让价款为

2.专利权的转让价款由甲方(一次、分期或提成)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

2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3.双方确定,甲方以实施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利益提成支付乙方的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的,乙方有权以

方式查阅甲方有关的会计帐目。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下列方式限制另一方的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1

2

3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转让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该项专利权后,对该项专利权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双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4方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

(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2

3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

2

3

第十七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

2

3

4

5

第十九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国家专利行政主管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印花税票粘贴处:




(此页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1.申请登记人:

2.登记材料:(1

2

3


3.合同类型:

4.合同交易额:

5.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

经办人:


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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