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3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近期将组织开展我校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的报送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最晚于6月25日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教师个人教学工作量纸质材料,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电子版材料的报送工作。

凡报送材料在教务系统中无法直接查询到的或不一致的,均需要在教师个人工作量纸质材料中直接标记清楚。其他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

附件:沈阳工学院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注意事项

教学管理部

2021年6月3日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吴岩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