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百门课程结题答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8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课程建设,促进课程持续改革,依据《关于对“百门课程”重点建设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对参加“百门课程”结题验收的课程校级专家评审采取答辩方式开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经课程负责人申请、学院初审通过且提交结题报告的60门课程。

二、答辩时间及分组

答辩时间:2021年7月1日

答辩分组、评审专家及答辩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答辩要求

采取答辩方式对“百门课程”结题验收旨在进一步梳理课程建设取得的成果,对照一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查找课程建设问题与不足,。希望相关课程负责人都能认真总结,以不断提升课程质量。

答辩评估分为自述和专家提问环节,每个团队自述10分钟,问答10分钟,课程团队成员尽可能旁听。

四、材料准备

6月30日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PPT交至教学管理部。

答辩人员须打印5份答辩结题材料于答辩当天提供给评审专家。

教学管理部

2021年6月22日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吴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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