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职业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度职业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249号)要求,持续推进我校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职业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20年度已申报但未公布上线的课程

2.2021年新申报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二、申报标准

  申报课程须满足《实施方案》的各项具体要求,技术要求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要求(2021年版)》(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2020年度已推荐但未公布上线课程的课程建设团队,要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优化知识结构,丰富课程资源,更新课程内容,提升课程质量。

2.2021年新推荐的课程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在学校连续开设3年及以上,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师生和专家的好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辐射性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借鉴作用。

  (2)课程负责人应为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教学效果好、教学特色鲜明,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团队成员均承担本课程建设任务。

  (3)教学设计理念先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明确的学业评价策略和学习激励措施。

  (4)课程内容要对接相关课程标准和职业标准,反映行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蕴含思想政治教育资源,适合网络传播和在线学习。

  (5)教学资源系统完整,开放共享程度高,适用性和易用性强,能够保证课程的持续使用和建设更新。

  (6)凡申请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的课程,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所申报的资源不能侵犯他人或机构版权。

  (7)具体技术要求参照《课程建设技术要求》。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承担高职教学的单位要高度重视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工作,落实课程建设主体责任,院校党委需对课程政治性严格把关所在学院的学术委员会需严格审查课程的知识性、科学性、学术性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对本校在线开放课程进行公正、客观、科学地评价,择优推荐学术委员会为相应学科专业领域专家,专家不少于3人。审查后填写学术评价意见表。学术评价意见需要有不少于3位专家签字及加盖学院学术委员会公章提交,无统一格式要求。

五、材料报送

2020年已推荐课程及2021年新推荐课程均需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各申报教师所在学院请于9月10日前统一将申报教师的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2)、课程申报书(附件3)、申报审核汇总表(附件4)、相关附件材料[包括政治审查意见、学术评价意见、校外评价意见(非必交材料)]的所有电子版及生成的PDF格式版、纸质盖章版3份提交至教学管理部。纸质版中的学校公章、主管领导签字处统一由教学管理部负责办理。其他不明事宜请报送时单独沟通。学校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教师统一登陆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课程申报平台(http://mooc.lnve.net)完成课程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飞;联系电话:024-56618963

附件:

1.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技术要求(2021版).pdf

2.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据信息表.doc

3.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书.doc

4.2021年辽宁省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汇总表.xlsx

5.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业教育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1.8.17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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