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9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单位:

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将组织申报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获校级教学名师的教师可申报省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1.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2.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2.请各单位于824日前将《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jxglb208@163.com。同时做好现场教学录像准备。

3.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候选人于8月30日前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项目管理平台(http://project.upln.cn)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靳玲玲,联系电话:56618961,电子邮箱:jxglb208@163..com。

附件: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1819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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