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5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教学内涵建设,建成一支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强、富有创新意识的教学队伍,贯彻实施《沈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工作方案》(沈工院发〔2021〕1号),规范与加强教学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沈阳工学院核心课程团队建设管理办法》(沈工沈工教学发〔202138号),我校将组织申报认定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涉及全校内跨学院授课的课程团队。

2.各学院内跨专业授课的课程团队。

3.专业重点建设的课程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参照《沈阳工学院核心课程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要求。

三、申报材料

1.《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申报汇总表》(附件2)

2.《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认定申请表》(附件3)

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课程团队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

2.各单位就跨专业授课的课程团队拟推荐团队不得超过5个;各专业重点建设的课程团队拟推荐团队不得超过5个。

3.团队规模适度、成员相对稳定。每个课程团队应设置负责人1名。成员配备方面,专业课主讲教师原则上不少于2人;专业基础课主讲教师原则上不少于4人;公共基础课主讲教师原则上不少于5人;各团队也可以适当参考修读学生人数确定团队人数;总体应依据该课程的开设学期均衡教学工作当量确定,并根据实际需求聘有一定数量的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团队成员要求职称、年龄、学历、知识结构、学缘结构较为合理,各团队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利于以老带新、以强扶弱、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4.团队负责人产生办法实行个人自荐与教学单位提名以及教学管理部提名相结合方式,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聘任。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考核通过,可连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特殊情况经批准可放宽至校聘二级讲师及以上。

5.课程团队的设置、调整、撤销,分别由课程团队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复执行。

6.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前将:①.《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申报汇总表》、②.《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认定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844344560@qq.com,同时将相应纸质材料按拟推荐课程团队为序,用牛皮纸袋装订后送至博学馆208刘维娟老师处。

7.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推荐候选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候选课程团队于11月30日前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联系人:刘维娟,联系电话:024-58217098,电子邮箱:844344560@qq.com。

附件1沈阳工学院核心课程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2: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申报汇总表

附件3:沈阳工学院2021年核心课程团队认定申请表



教学管理部

20211015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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