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8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推进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机制的有效实施,进一步规范实验项目库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加大实验室开放力度,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于2021年10月25日-11月4日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一、整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实验室安全常态化检查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实验项目库的建设,实验项目建设和管理规范,项目新建、更新、撤销论证充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开放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验室开放利用情况良好。各教学单位要结合通知要求和检查指标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能够提出有效的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二、检查内容

本次期中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室安全进行常态化检查;

2.对各教学单位实验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新建实验项目论证、项目更新和项目撤销论证、审批等规范性的检查;3.对各教学单位实验室课内和课外开放情况,各类记录本填写情况等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指标和标准详见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表》

三、检查组成员

组长:梁爽、耿欣

副组长:张丽丽、刘业峰、吴琼、李鹤、施海滨、郝志坚、那广宁、王岩、黎虹

成员:教学管理部、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室相关工作负责人

、检查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4日,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2:《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时间安排表》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于2021年10月29日前提交给教学管理部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0月18日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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