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的建设,不断增强安全管理责任意识,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实验教学运行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一、整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各教学单位要全面排查实验室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并有效组织安全整改工作的落实。

、检查内容

本次实验室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制度建设和完善情况的检查;2.实验室常规安全检查和卫生情况的检查;3.假期实验室改造完成情况;4.各教学单位实验室开学前各项教学准备情况的检查。具体检查指标和标准详见附件1: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表。

、检查组成员

组长:梁爽、姚勇

副组长:张丽丽、刘业峰、吴琼、李鹤、施海滨、郝志坚、那广宁、王岩、蔡永鸿、黎虹

成员:教学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和各教学单位分管实验室相关工作负责人

、检查时间

2022年3月3日(周四),具体检查时间安排详见附件2:期初实验室检查时间安排表。

、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学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对本单位实验室和相关教学管理材料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报告于202232日前提交给教学管理部学校在各教学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坚决杜绝各类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各教学单位做好开学前实验室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正式开学后的教学稳定。

特此通知!




教学管理部

2022224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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