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1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提升学校实验管理教师安全及运行管理水平,以及全体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能力,实现教学保障和实验室安全工作“零事故、零伤害”的双重目标。根据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举办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和管理,强化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一法(《安全生产法》)一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一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落实为目标,把辽宁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文件要求,以及《沈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落到实处,构建我校实验室管理教师系统化的安全管理思维,提升我校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能力,保障我校师生在实验室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安全。

二、培训对象

能源与水利学院、生命工程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各职能处室分管实践教学工作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分管实践教学院长、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专(兼)职实验室管理教师均需参加本次培训会。

三、培训内容

1.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知识。

2.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储存、防护、使用、处置方法。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3:30-15:30

2.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安全培训工作,认真组织相关实验室管理人和教师报名参会。并于2023年12月3日下午4:00前将报名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教务处。

2.教务处会对各教学单位参会报名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参会当天对参会人员进行考勤。

3.本次培训会后,要求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相关教师进行研讨和学习,对于培训重点内容要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培训。



附件1:沈阳工学院2023年实验室安全培训参会人员统计表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韩东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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