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生学习管理,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依据《沈阳工学院关于实施学业警告制度的管理办法》(沈工院发〔2017〕34号)开展我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的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3月13日。
二、组织方式
由各教学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2020级至2023级(包括2019级动物医学)专业所有学生的学分审核,将2023-2024第一学期学生应修课程不及格的学分占应修学分比例大于等于50%的学生名单(含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于2024年3月13日下班前按照附件中格式(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
三、相关要求
1.应修课程指学生在校期间的必修课和限选课。
2.因考试违纪或作弊成绩记为0分而未取得的学分,计算在不及格课程学分内。
四、其他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业警告制度的要求进行,保证相关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有序进行,以保证学业预警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XX学院2023-2024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名单模板.xls
教务处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