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11-19文章来源:浏览次数: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实行岗位责任制,由学院(部)安排落实本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管理人,设备的管理人对所管理的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负责。

二、设备管理要保持账、卡、物相符,定室存放、定人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移动、借出、改变设备现状。

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使用操作规程,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保管、使用及日常维护,并要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四、各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私自拆卸改装,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卸改装时,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学校经专家论证后,方可进行。

五、仪器设备的管理人要做好定期维护和计量检测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需要修理的设备要及时修理,自己不能修理的要上报学校,认真填写仪器设备维修记录主要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六、实验室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须经学校同意,方可外借。

七、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熟练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维修保养知识。学生初次进行实验操作,教师应给予必要的指导,讲清仪器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加强基本操作训练。

八、实验室应培养师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文明整洁的良好习惯,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前后均应检查所用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工作结束应整理摆放好所用仪器设备,保持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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