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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4-26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着力提升高等学校的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按照《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下称《意见》),省教育厅现就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

按照《意见》要求,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部负责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我校限项2项有意向者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请于5月10日前将个人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单位统一的科研项目申报推荐书纸质版1份,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部,申报书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科研项目申报推荐书扫描PDF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sitkeyan@163.com。逾期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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