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抚顺市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的相关要求,现开展课题结项相关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在9月9日前将结项材料统一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部,上报课题经评审验收合格后准许结项,并颁发课题结项证书。
一、结项要求
1.最终完成形式为论文或调研报告。研究成果必须资料详实,有科学依据、问题分析、对策建议等,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字。
2.研究成果标题字体为二号黑体,正文一级标题用四号黑体,二级标题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四号仿宋,文中数字用Times New roman(新罗马数字),行间距均为固定值27磅,文本页边距:上下边距为2.54厘米、左右边距为3.18厘米,页码要居中。正文末尾另起一行标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
3.立项课题正文中不要有“今年”,“去年”等字样,具体写明年份(如:2021年)。
4.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有特殊原因,变更、增减课题组成员应在结项时提交《课题组成员变更申请表》,经本单位科技部门同意并盖章,市社科联批准后方可变更。
二、报送材料要求
1.结项审批书纸质版一式2份。
2.课题研究成果纸质版匿名一式6份,匿名材料只显示文章标题和正文内容,不得显示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课题研究成果“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纸质版2份。要求与他人成果重复率须在30%以下。无“学术不端检测系统”检测报告,不予结项。
4.佐证材料一式2份,包括成果公开发表、内部呈送或决策采纳、领导批示(不要提供与课题无关的佐证材料)。
5.以上电子版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由各单位统一汇总。
6.结项课题汇总表(只需电子版,由各单位统一汇总)。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8104070
电子邮箱:sitkey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