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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研经费预算设置过程中纵向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设置管理的通知

【来源:关于加强科研经费预算设置过程中纵向项目科研经费预算设置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29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工院发〔2019〕30号)文件要求,纵向项目科研经费开支范围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间接经费设置要求如下:

)间接费用的核定比例

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积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如项目立项部门有明确规定,按规定执行;无明确规定的,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1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为15%;

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为13%。

间接费用核定基数为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剩经费,间接费用总额可按下表进行计算:

间接费用的核定计算单位:万元


)间接费用的使用

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用于开展科研工作的成本补偿、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科研人员培训、科研工作奖励、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总额的10%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用于补偿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仪器设备、房屋、水、电、气、暖消耗。间接费用总额的90%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使用,用于科研仪器设备的维护、科研人员培训、科研工作奖励、重大项目与成果培育、项目组成员绩效支出等。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沈阳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要求,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在设置纵向项目科研经费预算时,科学合理设置直接经费预算,按比例设置间接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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