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7月1日,财务和科技召开联席会议,针对目前科研工作中的问题进行了沟通,现提出了几点措施。
一、目前我校科研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虚凑项目;
2.项目经费中劳务费与实际参与项目的人员不匹配;
3.虚开发票;
4.项目结题不完整,拖延时间(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最多可以2年内报销,过期经费注销)。
二、针对问题的修改办法补充规定
1.劳务费:劳务费人员名单必须在科研项目的立项、结题等材料中体现;
2.项目真实性问题:学校聘请专家组定期对项目的立项、结题等环节进行审查(包括网上审核、答辩等);
3.设立经费报销比例:对于项目委托方没有要求的项目实行:按照60%、30%、10%比例报销规定,即学校预留10%作为诚信保障金,当项目结题后,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再给予完全报销;
4.科研经费清算时限:一般保留到结题后2年时间,逾期将自动转入学校公共基金账面;
5.7月1日及之后的到款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