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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关于申报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2-27 】


关单位:

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提出“四个重大转变”“五个时期机遇”“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八大攻坚’任务”,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提出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将采取面向社会征集与组织专家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者可参考《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选题题目的领域、方向和范围,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国家、省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能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得申报。

2.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如确需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该人员须取得中级职称已满3年,并由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或正科实职及以上职务,课题负责人需要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课题组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超过6人(不包括课题负责人)。

3.课题负责人仅限1人,且各课题负责人仅能负责一项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研究,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本年度课题立项资格。

4.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课题研究。

5.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三、申报形式和要求

1.成果形式:课题为论文、研究报告两类。

2.成果要求:课题要立足抚顺、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理论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

4.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科研经费情况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方式

1.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纸质版,经课题负责人签章,报送科技处,电子版报送科技处邮箱。

2.填写《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科技处,电子版发送科技处邮箱。

请各单位于3月7日前将《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纸质版,电子版)和《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一份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报送到科技处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8104070电子箱:situkjc@163.com。

3.申报注意事项:申报汇总表中,课题组成员人名及排序须与申报书一致,注意人名错别字问题,其中项目组负责人不要写在项目组成员里。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交,电子申报书仅以序号+人名命名:01张三,电子申报书顺序,申报汇总表人名顺序,纸质版摆放顺序,三者顺序一致。




科技

2024227


附件1《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

附件3《2024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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