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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抚顺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来源:关于申报抚顺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4-30 】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辽宁省社会科学普及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根据《抚顺市社会科学普及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更好发挥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功能,现转发抚顺社科联关于开展抚顺市社科普及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社科联可推荐3人,社会科学普及基地、抚顺市委党史研究室、党校、市社科院、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等单位可推荐1人。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2.理论功底深厚,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有深入的理解和把握,着眼群众需要阐述理论、解读政策、解疑释惑。

3.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学术影响力,能参加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4.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学风严谨,热心社会科学普及事业。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形式、极富感染力的表述阐释和讲授科普知识。

6.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被推荐人能够积极参加市社科联组织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三、主要任务

参与市社科联组织的社会科学普及周、社会科学知识进基层等经常性和集中性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抚顺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推荐表》,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对入库专家进行意识形态审查,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市社科联确定入选社科普及专家名单,并向社科普及专家颁发聘书。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地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撤销其申报资格。

2.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6日 9点前,将《抚顺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推荐表》纸质材料各2份报送科技处,推荐表和《抚顺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邮箱situkjc@163.com


联系电话:58104070


附件:

1.《抚顺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推荐表》

2.《抚顺市社科联社会科学普及专家推荐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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