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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3-10

各相关单位:

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立项原则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主攻方向,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社科智库作用。

2.立项原则:按照面向全市、竞争择优、不重复立项原则组织开展立项工作,将采取面向社会征集与组织专家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者可参考《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中所列选题题目的领域、方向和范围,结合本人或课题组已有研究基础和方向,选题或自拟题目进行申报,自拟题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由市社科联组织评审小组专家论证,确定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凡具有抚顺户籍的社科理论工作者,均可申报。

2.凡国家、省已立项或国家、省下达到市有关部门的调研任务,不能申报;凡市直有关部门已完成相关研究的课题,不得申报。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如确需学术造诣高、科研能力突出的中级职称人员作为课题负责人,该人员须取得中级职称已满3年,并由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课题负责人需要熟悉所研究领域内的现实性问题和学术前沿性问题,直接参与课题调研和相关工作。课题组成员至少3人,最多不超过6人

4.课题负责人仅限1人,且各课题负责人仅能负责一项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研究,否则将取消其参与本年度课题立项资格。

5.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必须具备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并确保按时高质地完成课题研究。

6.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对其获准的立项课题予以撤项处理,取消其3年申报资格,并向其工作单位反馈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三、申报形式和要求

1.课题形式:课题为论文、研究报告两类。

2.课题类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

3.成果要求:课题要立足抚顺、服务大局,突出前瞻性、规律性和对策性研究,提倡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联合攻关。

4.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理论工作者积极踊跃申报。科研管理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好资格审查、审核汇总等工作。

5.各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科研经费情况对立项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四、申报方式

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推荐单位填写《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附件3)。

请各单位汇总时务必严格检查课题负责人及其他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项课题研究”要求,确保无误后于3月22日将《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表》和《2021年度抚顺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部204办公室,电子版发sitkeyan@163.com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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