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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2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实验技术基金立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实验技术基金立项应是基于实验技术理论、方法的研究或是实验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功能开发的项目,注重与实验教学紧密结合,优先考虑水平高、见效快、收益面大并与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以及实验室开放管理相结合的项目。

二、申请范围

(一)自行开发、自制实验设备;

(二)对现有实验设备配套、改造;

(三)实验教学和管理方面的软件开发。

三、项目的申请与审批

(一)申请者认真填写《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科技处;

(二)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在确立项目时,应把握经费的使用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的作用,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学校将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科技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参照实验技术基金立项管理办法,对申请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先进性、综合性及技术方案和资金额度进行充分论证;

(四)学校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年度经费额度及学校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审定本年度实验技术基金项目。

四、项目执行时间

(一)项目执行时间为1年;项目申请时,必须清楚注明项目进行的时间节点,以便科技处、教务处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

(二)项目通过验收后,教务处负责项目应用跟踪,项目负责人还应收集整理有关使用情况,提交使用情况报告。

五、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在职人员,应具有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1项实验技术基金项目;

(三)以前申请过相关项目未通过合格验收的,不能申请或参与本年度实验技术基金项目。

六、申请时间及报送材料

请各有关单位统一在11月4日前将《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申请表》一式2份、《沈阳工学院实验技术基金项目汇总表》1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8104070

电子邮箱:sitkeyan@si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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