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学院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招聘公告
沈阳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创建于1999年。学校位于沈阳、抚顺两市接壤地带的国家改革创新示范区——沈抚新区。占地面积1680亩,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及留学生18000余人。设有12个教学单位,涵盖48个本科专业和11个高职专科专业。2021年新增学前教育本科专业。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业专任教师。
一、任职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学历要求: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初始学历应为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具有博士学位、行业工作经历、高等院校退休教师、高级职称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能力及经历要求 |
1 |
音乐教师 |
音乐与舞蹈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相关课程的讲授工作;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
2 |
舞蹈教师 |
音乐与舞蹈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3 |
美术教师 |
美术、美术教育、美术学、设计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4 |
医学类教师 |
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三、招聘程序
1.投递简历。应聘者请以邮件形式投递简历,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专业+毕业学校+专业”。
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附小1寸彩照);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以上证书只需电子版或复印件
2.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试讲。
3.确定拟录用人员,安排体检。
4.正式聘用。
四、岗位待遇
1.教职工的聘用采取合同制,薪酬待遇按学校薪酬标准执行。
2.按国家及沈阳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充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
3.学校提供补充养老机制,符合我校相应政策者可享受补充养老金,具体以学校文件规定为准。
4.工作日可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自助早餐、午餐。
5.学校提供标间住宅式单身宿舍(配备厨房、洗浴等设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56619008
招聘邮箱:zp_syyyy@sina.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抚新区滨河路东段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