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不断完善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沈阳工学院关于新教师助课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教务处将组织开展本学期助课教师试讲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助课教师试讲时间:
2024年7月3日8:30-16:30
二、助课教师试讲地点:
博思楼A202教室
三、助课教师试讲要求:
1.参与本次校级试讲的助课教师须已通过学院(部)层面的试讲,学院(部)对助课教师评价结果为合格。
2.本次试讲采用“讲课”(真实上课)的形式进行,须制作PPT,试讲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专家点评5分钟。
3.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助课教师试讲工作,帮助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发现自身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提高教师自身教学水平以及课堂教学质量。
4.参与本次校级试讲的助课教师,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者,教务处将提出通报批评,且延长半年助课时间。
教务处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