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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沈阳工学院共青团工作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11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共青团沈阳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经各班级团支部民主评议、各团总支推荐、校团委审核,决定授予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宿志鹏等9名同学“五四青年学生奖”荣誉称号;授予能源与水利学院团总支等2个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专业2021级1班团支部等33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信息与控制学院张芮晗等333名同学“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能源与水利学院于澎博等147名同学“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经济与管理学院童笑然等100名同学“学雷锋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授予艺术与传媒学院团总支等4个单位为“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授予筑梦井冈·沈工大学生理论宣讲团社会实践团等10支团队为“社会实践先进团队”;授予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李博宏等26名同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琚雨薇等11名同志“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评选船钉学雷锋志愿者协会等13个社团为“精品社团”。

为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表彰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推荐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反映,反映的材料要署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4日

联系电话:024-58217087

邮箱:SG_tuanwei@126.com

地址:沈阳工学院博学馆202

邮编:113122



共青团沈阳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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