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雷锋活动月》——艺术与传媒学院“以“艺”战“疫””网络作品展 征稿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5 点击:

《雷锋活动月》——艺术与传媒学院“以“艺”战“疫””网络作品展

征稿通知


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防控疫情的宣传工作,实效提高学院师生的防范意识,提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自觉性、主动性,值此“雷锋活动月”之际,艺术与传媒学院特举办以“艺”战“疫”网络作品展。

1.主题内容:疫情当前,无数人民群众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默默地守护着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更是彰显并弘扬着雷锋精神。为了更好地宣传防疫知识,展现艺术学子积极抗疫的决心,学院开展此次活动,号召广大学子以文艺鼓励,用作品传情,讴歌英雄。作品内容积极向上,紧扣主题,注重作品的时代性、学术性、多元性和创造性,一起用艺术作品凝聚起艺术学子抗击疫情的强大精神力量。

2.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原创,数量不限,表现手法不限;涉嫌抄袭作品由作者自己负责相关责任,学院追究作者带来的相关著作权影响责任。

(2)作品只收电子稿,要求画质清晰。

(3)作品内容必须紧扣主题,积极宣传正确防疫手段,宣传防疫工作中正能量的人物和事件。

3.作品类别:

作品将分三类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给予颁发证书鼓励并奖励相应创新学分。

(1)绘画类:材料和技法不限,面积尺寸不限,可以为实体绘画,也可以为电子绘画,提交图片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

(2)海报类:静态、动态均可,尺寸不限,提交图片为jpg、jpeg或gi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

(3)宣传片类:提交视频为MP4格式,时长不超过3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200M。

4.投稿日期:

即日起收稿,绘画类、海报类作品提交日期截至2022年3月23日;宣传片类作品提交日期截至2022年3月28日。

5.作品递交:

作品发送至邮箱2483315831@qq.com,在邮件正文中备注好作者姓名、班级、作品名称等信息。例:19视传1班王一作品《XXX》

投稿联系人:张文卓 18741744178;许佳蕊 15266505366

6.作品展览:

学院将组织作品评审委员会(学院领导、各专业教研室和工作室负责人),所有投稿同学将获得到梦空间5分奖励,入围的优秀作品将获得创新学分(具体标准参见《沈阳工学院创新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并在学院公众号进行展览。

艺术与传媒学院分团委

2022年3月14日




友情链接: 后台管理 大连艺术学院 教育部中国大学生在线 辽宁大学生在线联盟 辽宁共青团 辽宁省教育厅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师范大学 沈阳音乐学院 中国艺术网

版权所有:沈阳工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 邮编:113122 电话:024-56618073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