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杨君怡等8名学生申请转工作室的公示
为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体现“以人为本,学以致用”的办学理念,根据《艺术与传媒学院转工作室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艺术与传媒学院于2022年6月开展专业内部转工作室工作。
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相关工作室同意,最终确定杨君怡等8名学生符合转工作室的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15日-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18641331707 刘老师。
艺术与传媒学院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