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合格供应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7-02 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物资采购行为,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方便各单位采购通用仪器设备,资产财务部按照《合格供应商评定办法》文件精神,通过一年的合作和考察,并邀请有关单位参与评审工作,确定以下2家单位为我校第二批合格供应商,现公布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主营业务

厂商性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沈阳金冠希科技有限公司

日立、NEC品牌投影机及配件

经销商

季本强

13998273264

2

沈阳天锐科技有限公司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

经销商

郑兵

13591664666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如发现在采购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等问题,将取消资格。

全校各单位对合格供应商均享有监督权。

监督举报电话:56618099

资产财务部

201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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