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经校领导批准,资产财务部定于10月10日至12月15日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序号 |
盘点部门 |
具体时间 |
1 |
信息与控制学院 |
10月10-13日 |
2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0月16-20日 |
3 |
机械与运载学院 |
10月23-27日 |
4 |
能源与水利学院 |
10月30日-11月3日 |
5 |
创新创业学院、基础课部 |
11月6-10日 |
6 |
艺术与传媒学院 |
11月13-17日 |
7 |
生命工程学院 |
11月20-24日 |
8 |
后勤保障部 |
11月27-28日 |
9 |
教学管理部、督导审计部、网络管理中心、学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中心、机器人研究所 |
11月29-30日 12月4-8日 |
10 |
党政工作部、资产财务部、图书馆、人力资源部、思想政治课研究部 |
12月11-15日 |
二、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次盘点给予高度重视,在接受盘点之前进行一次自查,明确资产保管人及存放位置。
2.各单位兼职资产保管员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做好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工作,准备好部门资产台账,在盘点过程中与校资产管理员核对账目及实物。
3.资产管理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24-56618099
资产财务部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