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盘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2-01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经校领导批准,资产财务部定于12月1日至12月30日,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实物盘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盘点部门

具体时间

1

信息与控制学院

12月1-2日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月3-4日

3

机械与运载学院

12月7-8日

4

能源与水利学院

12月10-11日

5

生命工程学院

12月14-15日

6

基础教育学院

12月17-18日

7

艺术与传媒学院

12月21-22日

8

创新学院

12月23-24日

9

后勤保障部

12月28日

10

教学管理部,党群,督导,招生信息部

12月29日

11

行政,财务,图书馆

12月30日

二、要求:

1、各单位要对本次盘点给予高度重视,在接受盘点之前进行一次自查,明确资产保管人及存放位置。

2、各个单位须指定一名兼职资产保管员,并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准备好资产台账,在盘点过程中与校资产管理员核对账目及实物。

3、资产管理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杜绝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各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联 系 人:钟育秀

联系电话:56618099


版权所有©沈阳工学院//m.radikalnet.com通讯地址: 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沈阳工学院资产财务处 联系电话:024-56618097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