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着力提升高等学校的竞争力、创新力、贡献力、影响力,按照《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下称《意见》),省教育厅现就2021年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
按照《意见》要求,申报项目分为联合培养、教师互聘、协同创新、资源共享、合作交流等五个类别,合作对象可为省内外及国外高校。科学技术研究部负责协同创新项目申报,我校限项2项,请有意向者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三、报送方式
请于5月10日前,将个人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单位统一的科研项目申报推荐书纸质版1份,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部,申报书word版、签字盖章后的科研项目申报推荐书扫描PDF版(每个项目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sitkeyan@163.com。逾期不予处理。
附件1:辽宁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协同创新).docx
附件2:科研项目申报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