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管理与监督,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第10-11教学周组织全校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学管理部部长、学院(部)负责人为组员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整体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1.领导小组组长:公丕国
2.领导小组成员:梁 爽、赵金玉、耿 欣、赵 元、李文国、刘惠鑫、杨秀英、胡德强、王家庆、邵 玉、韩 芳、徐 军、徐 颖、商俊平、李爱秋
二、检查方式
1.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2.学院(部)自查和教学管理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10月25日-11月5日
四、检查内容
(一)学院(部)自查
各学院(部)要按照学校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本次期中检查自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查全部教师的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于教学周第10周周五前提交作业布置与批改自查明细表(详见附件)。
2.各学院(部)依据开学初提交的《考查课程考核方式审批表》开展自查,自查范围覆盖本学期提交审批表的全部考查课程。
3.各学院(部)自查结束后,各学院(部)将自查总结(总结要附检查的数据支撑材料)报送教学管理部王晨处。
(二)教学管理部专项检查工作
1.考查课考核管理情况
抽查各学院(部)《考查课程考核方式审批表》,是否按照《沈阳工学院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考核方式是否合理。教学管理部于10月29日前将具体抽查名单以电子版方式发放至各学院(部)教学秘书处,各学院依据抽查名单于1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教学管理部韩东奇处。
2.抽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
(1)作业布置情况。作业布置的次数和布置作业的题目质量是否满足教学大纲的需要;布置次数及布置内容是否与教学日历和教案中的要求及内容一致;重点检查作业布置的质量,如作业题布置的类型,是否是综合性作业题目。布置作业要目的明确,难易适度、精心筛选,作业题目的设计要具有启发性、典型性、针对性和代表性、避免布置简单机械化、重复性的练习;作业布置的数量、形式、方式、内容要符合《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批改的管理规定》及学院相关实施细则等文件。
(2)作业批改情况。作业批改是否按照《沈阳工学院关于作业批改的管理规定》和各学院(部)作业批改的具体实施细则执行;教师批改的次数与所留次数是否相符,批改是否及时;是否红笔批阅;是否有批改痕迹且批改符号记录规范;评语是否详细且带有激励性或指导性的评语;是否有评阅成绩、批改日期等信息;学生对于错题是否进行了修改;教师是否对学生错题进行了复批、教师是否认真评阅及完成的质量等等。抽查项目参考附件1。
(3)教学管理部于10月27日将抽查名单发送至相关教学单位,各学院依据抽查名单提前准备做好作业的收集,具体检查时间于10月29日告知各单位。
3.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
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详见《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利用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五、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好自查工作,并有详实的自查记录。
2.各学院(部)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并加以总结整改。
3.各学院(部)于10月29日前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及自查明细报送教学管理部。
附件:2021-2022(1)期中作业布置与批改自查明细表
教学管理部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