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流程

时间:2016/09/20 15:23:14

来访者:

1、预约:至心理中心或电话询问有关信息,进行咨询预约;

准备:签署《咨询协议》并填写《心理咨询个案记录表》;

2、咨询:咨询时间到,至咨询室面谈;

3、续约:每次咨询结束后,根据咨询师建议进行续约;

4、反馈:全部咨询结束后,填写《咨询反馈意见》。

咨询师:

1、至咨询室了解当日预约;

2、接待来访者,查看来访者《咨询协议》和《心理咨询个案记录表》;

3、进行咨询;

4、结束个案,与需要继续咨询的学生续约;

5、填写《咨询员工作登记表》;

6、填写《个案咨询记录》,并与《咨询协议》和《心理咨询个案记录表》合订存档。

沈阳工学院心理咨询中心

地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滨河路东段1号邮编:113122 辽ICP备 15004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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