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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3-01 浏览: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及突发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创办和谐型学院,加强突发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维护学院稳定,提高应急处置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我院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根据国家、地方和学校有关规定,为了使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师生能有一个崭新的学习工作环境,结合我院实际及学校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文件精神,特修订原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教师及学生安全的一切活动。学院安全紧急情况是指:政治性、群体性及大规模聚集、游行示威等类;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包括学校集会、大型集体活动,春秋游、交通、自然灾害、食品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自杀、走失等学生管理中突发事件类;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类;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等类。
二、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学院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院长赵元任组长、总支书记、副院长、团总支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辅导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学生会主席等协助工作。
组 长:院长 (总指挥、全面负责学院安全工作,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部署安排并领导协调处理落实本预案所有相关工作;负责学院突发安全事故的落实、检查、处理、监控、指导工作。)
副组长: 党总支书记 (学生安全负责人、负责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疏散人员,以及负责学院突发安全事件的落实、检查、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
副组长:副院长 (负责教学安全工作,有序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处理及维护教学稳定等工作);
副组长:副院长 (负责实践教学、实习工厂安全,突发安全事故的落实、检查、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
副组长: 团组织书记(负责做好学生干部、学生会的安全宣传、教育,协助组织、疏散人员,以及负责学院学生突发安全事件的落实、检查、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负责网络安全工作。)
组 员:
1、全体辅导员:负责校园内及外出学生活动安全(谁管理,谁负责);负责学生用电及网络安全。负责报告及现场协调等工作;对学生安全工作督查及教育指导工作;协助院长全面负责本年级学生校园内、外活动安全,及时处理本年级偶发事件。协助院长对学院学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2、 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用电及网络安全。协助院长对学院教学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 教学秘书:联络各职能部门以及归档和记录工作。
4、 学生会主席:协助分院老师工作,负责学生日常检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积极控制事态发展。
三、应急预案实施原则
1、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由院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相关人员,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2、做到事前有效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防范水平。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3、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控制事态负发展。
四、领导小组指挥协调职责
学院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工作,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协调措施。
2、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事件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补充和完善。
3、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在分院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经费、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校园秩序和后续工作,适时通报信息。
五、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预案
(一)政治性、群体性、及大规模聚集、游行示威等事件处置预案
1、切实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
2、注意及时搜集、反馈情报信息,在敏感时期,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要深入到师生中,了解师生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
3、辅导员学生会在日常检查工作中,注意发现异常的政治动态。要利用值班、检查、谈话,及时发现可疑张贴物,对有明显政治倾向的反动张贴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党委和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学校和保卫部门,做好取证和调查工作。
4、在敏感时期要注意学生与校外的人员接触情况,发现有可疑人员进出学校和宿舍,要及时报告。
5、校园内发生刑事、治安案件,要快速妥善处理,尽量消除闹事诱因。
6、落实对重点人员的控制工作,各重点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利用公开管理进行控制,防止非法聚集和滋事。
7、一旦出现大规模聚集的情况,要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全院各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做劝阻工作,尽可能化解矛盾,尽一切努力把游行控制在校内,任何人员不能扩大事态,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二)中毒、伤害等治安事件类处置预案
1、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为主。开展以“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各类人身伤亡之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2、加强培训力度,增强安全防范技能。对师生员工进行三勤、四防培训,即在食堂、餐厅、超市、宿舍、公寓、教学楼勤巡视,勤检查,勤询问,做到防火、防盗、防抢、防骗;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明确其任务,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行报警知识培训,使其熟记安全防范预警电话。
3、在“五一、国庆节、寒暑假”等重要时段前夕,组织对全院进行地毯式、拉网式的“五防”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均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同时要求有关人员限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4、食堂、餐厅、超市、宿舍、教学楼、学生公寓等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学校规定,发挥学生干部党员作用,以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主要内容,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责令其在两天内整改到位。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沉着冷静,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力量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就诊;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观察相关的所有师生情况,并做好通知有关家长等工作;做好并保存事故发生及抢救第一手资料。
6、采取值班巡查的形式,对分院的财产安全进行持续检查。在安全防范的重要时期,采用超常规措施,动员组织广大干部教工和骨干学生按照严防死守的要求,参与对重点地方的夜间值班和夜间巡查工作。同时,按规定做好安全值班巡查记录,如遇紧急情况迅速拨打预警电话。
7、做到,天天有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常规检查出来的各种安全隐患,要求一般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进行整改;对较大的安全隐患,明确规定“安全隐患报告制度”,一律上报分院后限期整改。
8、保持分院内的教学楼、学生公寓及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通道的畅通。若发生安全通道堵塞、占道现象,将及时予以疏通,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大型活动和会议等重大事件,则制定专门的安全疏散预案,组织专人在现场守候,疏通安全通道,维护现场秩序,加强现场培训等。
9、建立安全预报预警体系,公示相关电话、值班报警电话,规定电话铃响两声有人接,分院范围内发生意外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及时赶到。
10、实行安全报告制度,履行报告程序。实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履行报告程序,达到快速反应。安全问题有能力处理的及时处理,边处理边报告。对发现问题和出现问题不报告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扣压安全隐患报告的当事人将追究其责任。
11、一旦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工作人员要迅速赶赴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疏散师生员工、封堵校门,寻查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12、分院在各项工作中,应该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主要责任人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善于化解矛盾,将本单位的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因工作或其它原因与员工、学生产生了矛盾,发现有报复心理或走极端的人,要及时向分院报告。分院要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或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13、要进一步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14、要加强师生员工教育,提高防范意识、防止分院内外人员在校园内打架斗殴,造成流血伤害刑事案件。
15、一旦发生伤害事故,相关人员要迅速赶赴伤害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救护被伤害者,抓获实施伤害者,并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报告,将伤害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师生员工中的一般伤害事件,可报保卫处及有关单位共同协商处理)。
16、对分院师生员工存在问题的,要做其家属的工作,以防伤害事件的发生。
(三)自然灾害、火灾、卫生防疫等涉及群死群伤的灾害事件类处置预案。
1、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知识培训,使他们基本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识,知灭火操作,知防火制度;“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自救。
2、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增强其实际操作技能,使其做到“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报告)。
3、成立多级义务消防队,并加强对其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培训,遇到突发火灾等紧急事件,使其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自发救灾活动,达到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在火灾、自然灾害、卫生防疫中发生了群死群伤事件,相关人员要迅速赶赴事件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机关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报警。
5、因火灾、自然灾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要集中力量组织抢救伤者;抢救被困人员;组织其他人员紧急疏散。
6、因疫情发生的群死群伤事件,要紧急做好人员管制工作,并迅速报告卫生防疫部门,让他们对疫情伤亡者进行处置、抢救、隔离、消毒等工作。
7、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后,在抢救伤者、被困者的同时,要注意维持好交通的畅通,以保证消防、救灾、救护等车辆的顺利通行;并维护好治安秩序,以防违法犯罪分子趁机作案。
8、因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后,要密切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取证、分析、查找造成火灾的事故原因,分清责任。
9、因火灾、自然灾害、卫生防疫中发生的群死群伤事件后,要做好伤亡者的善后工作。
(四)自杀、走失等学生管理中事端类处置预案
1、分院安排学生辅导员和学生骨干密切关注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尤其对其突然的异常举动,如焦躁不安、酗酒、烧毁书信日记等,学生工作组应立即采取措施,与学生进行沟通,妥善解决其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同时,建立由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党员骨干组成的监护网,对该生予以跟踪保护。
2、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行为,应立即通知学生处、保卫处和校医院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到场,对其进行劝说,或对该生进行抢救和善后处理。
3、一旦发生学生自杀事实,立即通知学生处、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妥善处理有关事宜,做好现场保护工作,通知公安机关。
4、一旦发现学生有自杀倾向或发生自杀事实,应及时与学生家庭保持联系,通知家长或亲属到校,并配合做好善后工作。
5、学生出走后,辅导员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寻找线索;同时,组织人员查找,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发布寻人启事。确认其下落后,应立即与本人取得联系,设法予以帮助,切实保障其人身安全。必要时应派人前往,将其带回。
6、当学生自杀、出走等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各种谣言的产生和传播,尤其要加强对网络的监管。
7、加强对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的培训,使之能及时发现并处理有关问题,尽一切努力防止学生自杀、出走等行为的发生。
(五)校园网络与信息安全类工作预案
网络突发性事件是指:网络校园网页、BBS、FTP、QQ以及其他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出现有煽动性、蛊惑性、号召聚集的恶性信息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出现黑客攻击校园,传播恶性病毒;电子邮件系统出现大批量有煽动性、蛊惑性的恶性信息。对此,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和处理:
1、告知网络管理员、保卫处立即封堵和删除有关恶性信息,或及时采取技术手段实施抑制。必要时经校园网络管理办公室批准,关闭相关网站或相关服务。
2、立即进行调查,分析情况,及时把初步分析结果及时报告网络管理领导;对于已经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同时迅速报告学校及公安部门。
3、采取适当形式迅速消除影响。
4、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如果因关闭网站及相关服务而发生聚众闹事等行为,依照其它有关校规校纪处置。
5、追查恶性信息来源或黑客踪迹。
6、一旦发现网络突发性事件,分院师生员工必须立即报告保卫处、网络负责人,或直接报告学校处理突发事件机构,并做好信息保留工作。
7、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网络管理员、各相关的工作人员,分院广大干部和共产党员,都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履行职责,坚守岗位,按程序积极处理问题,防止事态扩大,妥善处理。
8、在一般情况下,特别是在敏感时期,校园网络管理员、辅导员、学生党员干部要加强值班,严密监控。
(六)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预案
1、突发事件发生后,分院负责处理该事件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通报给分院领导。
2、分院领导在得知消息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
3、若有院外新闻单位记者抵达现场,负责现场维护的有关部门必须礼貌、热情地予以接待。
4、在院外新闻单位记者提出采访的要求后,保卫处等部门的同志应要求记者出示记者证,做好证件的登记工作;同时,要求记者必须在征得学院新闻发言人(校赵国发书记)同意后才接受采访。
5、分院有关人员要向院外新闻单位记者告知现场保护、救助的有关规定,尽量避免与记者发生冲突。
6、负责处理该事件的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件经过报告院领导,同时通知学校新闻发言人,由院领导决定是否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有关新闻。
六、突发事件请示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和事端发生后,事件发生源相关人员必须做到:
1、按照规定立即将所发生的事件情况报告归口管理部门、学校党委和行政,并由其分别迅速转报上级归口管理部门、上级党委和教育管理部门。
2、在2小时之内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述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人员、事件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件的简要经过、相关人数、直接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事件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七、联系电话
学校 办 公 室: 56618000 学 校 保卫处:58217110
分院院长办公室: 56619201 急 救 中 心: 120
总支书记办公室: 56619202 交通事故报警:122
副院 长办公室: 56619203 火 警:119
秘书 办 公 室: 56619200 学工办办电话:56619204 56619202 56619205
教学 楼值班室: 56619230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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